前脫衣舞孃被指瞞200萬收入遭追稅 法庭判贈品不必報稅 |
2009-08-22 (05:01) |
(溫哥華 )(本報綜合報道)前脫衣舞孃獲大豪客另眼相看,獲贈金錢財物無數,但因為收入與生活不相稱,被加拿大稅局控告瞞稅,鬧上法庭。 加拿大稅局指她有200萬元收入沒有報稅。結果是稅局敗訴。 這位遭追稅的脫衣舞孃,名叫蘭德莉(Martine Landry),她在滿地可著名舞廳Chez Paree接客。這所舞廳的顧客,非富則貴,商界高層人員、球星都到來遣興,連名人堂的著名球星都是常客。其中一位闊客年事頗高,與蘭德莉打得火熱。最初,法庭文件稱他為X先生。 獲神祕富商照顧 X先生過去多年為蘭德莉大洒金錢達200萬之巨:送她8件皮草、一輛寶馬、珠寶、旅遊,還為她購入市區一家大型酒吧,讓她從良,又給她16.8萬元買樓作首期之用。 《滿地可新聞報》周四認出這人是戈連(Marc-Aime Guerin),是魁省一家教科書出版公司東主。蘭德莉表示,是戈連的豐富學識吸引了她。再過一段時間,年已80的戈連帶她到賭場耍樂,並且把所贏得的金錢存入她的賬戶。11年來,兩人的關係有如父女。 蘭德莉的收入、龐大的支出,令加拿大稅局覺得可疑。這時候,蘭德莉已經不再伴舞,靠戈連幫助成為滿地可一家酒吧的東主。 審計報告顯示,蘭德莉的收入與資產及支出不相稱。稅局認為她必須報稅,除非她能夠證明錢從何來。對於稅局所指,蘭德莉當然反對。稅局要求她繳交602,617元稅款,以及1998年至2002年的罰款。 但是,加拿大稅務法庭的法官何瑾(Robert Hogan)裁定,贈品不必報稅。 在加拿大,贈品、遺產、獎券或賭博贏得的都不用報稅。但稅務專家稱,人們獲得贈品,時有所聞,舞孃更是典型例子,但容易捲入稅務煩惱。 何瑾指出:「聽過全部供詞後、聽過戈連的供詞後,本席認為稅局未有竭盡職責去為上訴人就戈連口供的有效性展開合理的調查。假如稅局再深入對(戈連)的調查,應該可以輕易找到贈品的真相。」 但事件未完,魁省稅局還要追討643,000元稅款及罰款,案件已提至魁省法庭。而蘭德莉正考慮控告加拿大稅務局。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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