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警車追截可疑汽車撞傷市民 涉案警員被控 |
2009-08-09 (05:08)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市警員一名警員今年3月駕警車追截一輛可疑汽車時,在東區丹佛斯大道懷疑失控,導致一名多市市民受傷,「安省特別調查組」(Special Investigations Unit, SIU)的調查經已完成,報告結果顯示涉事警員涉嫌觸犯兩項刑事法,他需於今年9月出庭應訊。 安省特別調查組總監(Director) 史葛(Ian Scott)昨天表示,有合理證據相信該名多市警員,在一宗導致市民傷害的交通事故中有兩項觸犯刑法,認定應對該名警員提出兩項控罪。 今年3月4日,多倫多市警員Ricardo Gomez在多市丹佛斯大道對一輛汽車展開調查。警員駕車對車輛展開追逐,最終兩車在丹佛斯大道以北緬街(Danforth Avenue and Main Street)相撞。 SIU調查結果指出,該名警員涉嫌觸犯刑法第267條及249條相關條款,應被控傷及他人身體及不小心駕駛兩項刑事罪名。該警員已被告知於今年9月14日出庭應訊。控罪將由安省司法廳向法庭提出。SIU表示,鑒於事件已進入司法階段,SIU為保證司法公正及當事人和社區利益,將不再對案件進一步評論。 安省特別調查組是一個平民機構,主要職責是調查有警員涉及的嚴重傷害(包括性侵指控)或死亡案件。根據警政法(Police services Act)規定,SIU總監有責任調查及判定案件中警員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並在有足夠證據情況下,作出是否應對當事人提出刑控的結論。SIU總監的調查報告及結論將提交給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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