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漢被劫反遭誣告案 13日開庭 |
2009-08-05 (05:34) |
(紐約 )(本報記者趙韻韻紐約報道)曾經引起華人社區轟動的閩籍僑胞陳建忠在布朗士因不諳英語,無法與警察溝通,被非裔青年誣告搶劫,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案件,經過數個月法庭的審理,將於本月13日再次開庭審理。被此案困擾數月的陳建忠精神幾乎崩潰,昨(3日)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想通過法律的途徑狀告警方種族歧視及不提供中文翻譯服務。專業律師表示,陳建忠的案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如果想狀告警方及對方誣告,要先等到法庭的判決,再從長計議。 據陳建忠敘述,一直居住在華埠包厘街81號的他,自從居處遭到查封,被市政府安置到布朗士的政府樓,他於3月23日在布朗士住所附近的商店購物後,遭到一名非裔青年行劫。由於其不諳英語,在報警後,反遭歹徒的誣告。最後更被警察逮捕,並以威脅和非法持有武器罪起訴。 陳建忠表示,當天他是趁著洗衣服的空檔到附近的商店購買衣服,還購買了一把水果刀。由於當天他剛從銀行取錢,因此錢包裡共有800多元現金。孰知,在付款時,被一名20多歲的非裔青年看見。在其付了款後,緊隨陳先生。無助的陳先生只好到附近的店家求助報警。但由於語言不通,反而被非裔青年誣告其搶了300元。而警方在聽取非裔青年片面之詞後,當場將其逮捕,即使到了警局,陳先生多次要求中文翻譯都未得到警方的妥善處理。陳建忠說,目前法庭已經就此案開庭審理了三次,本月13日更是第四次提堂。但被此官司困擾多月的陳建忠幾乎精神崩潰。 專業律師表示,陳建忠可等到法庭的最後判決後,再起訴那名非裔男子惡意誣陷。至於想狀告警方的不公平對待和種族歧視,由於屬於民事訴訟,有限期為90天。目前已經過期失效,因此無法再狀告警方種族歧視和行為不妥。最後專業律師提醒僑胞不要攜帶太多現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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