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與妹團聚 華生或認部分控罪 |
2009-07-17 (05:47) |
(溫哥華 )(本報記者陳細木報道)代表溫哥華東區坦普爾頓中學(Templeton Secondary School)開列「追殺名單」的華裔學生的律師卡普(David Karp)周三表示,他的當事人或會承認部分控罪。他個人猜測,兒童廳可能是看過專家提交的心理評估報告,認為被告不會對妹妹造成威脅,才決定讓華生妹妹回家與家人團聚。 聆訊前一天突準團聚 涉案的18歲華裔學生,今年5月29日被同學告發在Facebook網頁列出117人「追殺名單」之後被捕,並被落案控以多項藏械和恐嚇罪名。6月29日他獲法庭准以5萬元保釋候審。當晚,他的15歲妹妹即遭兒童廳以安全考慮為由,自家中帶走,送到親友家中暫住。 華生的代表律師卡普其後安排這兩兄妹和母親一同見傳媒,強調一家三口一起生活並無問題,妹妹也沒有感到安全受到威脅,要求兒童廳讓他們一家人團聚。兒童廳原定計劃在周三向法庭提交申請禁止女童同家人共住的命令,但在開庭前一天華生的妹突然接到兒童廳通知可以回家。 涉案的華生周三和母親及妹妹一同見傳媒,表示對兒童廳的突然決定感到非常高興,鬆了一口氣。不過,據華生的母親,她早上駕駛汽車載同女兒外出時,發現有社工和警員在他家外面出現。 卡普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可能是兒童廳看過有關華生的心理評估報告,認為華生並無對胞妹的安全構成威脅,於是放棄日請法庭禁令。 他接著又透露,他的當事人稍後或會承認部分控罪,但詳情卻未有透露。 省兒童廳發言人格利森(Kelly Gleeson)回應本報查詢時則表示,受制於保護個人私隱法例,兒童廳不能評論個別案件,甚至不能確認華生妹妹是否已經獲准回家。 不過他表示,依照兒童廳處理類似案件的慣例,被兒童廳接走的兒童在獲准返家以前,兒童廳一定會對其家人進行綜合的心理評估。此外,兒童廳或對返家許可設立附加條件,以確保兒童回家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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