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煙列致癌物 合法化增變數 |
2009-07-07 (05:18)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施秋羽三藩市報道)因大麻燃燒過後的煙霧含有致癌物質,因此加州當局近日通過把大麻煙同香煙一樣納入致癌物名單中。在此同時,部分加州州議員正試圖爭取非藥用大麻合法化,州長也曾表示大麻合法化可為州當局增加財源,值得考慮。如今大麻煙列入致癌名單,將對合法化造成阻礙。 根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加州環境健康評估辦公室(Offic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Hazard Assessment)審查27份研究報告,雖然並非每份報告皆明確指稱大麻煙能夠導致癌症,但依舊判定根據部分可靠的測試,大麻煙明顯與癌症的發生具有相關性,吸大麻煙有致癌之虞,因此將大麻煙列入致癌物名單中。 值得注意的是,列入致癌物名單的是「大麻煙」,也就是大麻燃燒後的煙霧,換句話說如果採取其他不會產用煙霧的方式來使用大麻如咀嚼(同樣會具有大麻效果),就可能不具有致癌的風險,唯仍須進一步研究判定。 事實上,燃燒過後會產生致癌物質的並不單是大麻而已。南加大流行病學家馬克(Thomas Mack)表示,「如果你拿任何一片蔬菜或植物的葉子,用火燃燒,都會有致癌物質。」據了解,大麻煙與香煙間,具有33種同樣的致癌物質。但即使如此,馬克認為現存的研究僅僅「暗示」大麻具有致癌效果,因為目前的實驗只在動物身上發現超高劑量的大麻具有致癌功能。 聯邦法律目前仍禁止藥用大麻,1996年加州公民投票通過藥用大麻合法化,成為全美國第一個允許藥用大麻的州。部分重症患者如癌症、愛滋病患者藉由大麻來減輕身體的痛楚與惡心感。 部分州議員正爭取非藥用大麻合法化,也就是將大麻與香煙一視同仁,現在大麻煙還未合法,卻已跟香煙一樣列上致癌名單,預料將對其爭取合法之路造成阻力。 代表三藩市的加州眾議員阿米艾諾(Tom Ammiano)先前提出法案,要求將大麻合法化,並稱加州每年可由大麻銷售中抽得超過13億元的稅收。州長阿諾則表示,自己雖然不贊成合法化,但加州是有必要研究其他國家經驗,將大麻合法化列入考慮選項之一。三藩市市參事會11位市參事日前也一致通過一項象徵性的動議,支持阿米艾諾的大麻合法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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