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捷運警殺人案 10月中開審 |
2009-06-20 (05:37) |
(三藩市 )(本報屋崙訊)前捷運警員梅薩利(Johannes Mehserle)被控今年元旦謀殺希活居民格蘭(Oscar Grant III)一案,周四已由法官裁定10月13日開庭。 另一方面,梅薩利的辯護律師雷恩斯(Michael Rains),周四向阿拉美達縣高等法院法官表示,將於9月聲請在別縣舉行此案的審訊。 法官指證據足夠控以謀殺 雷恩斯上周曾對《屋崙論壇報》表示,阿縣的司法系統對被告持有偏見,因此尋求改變開庭地點。 他周四在法庭上稱,聲請案會在9月中旬完成遞交。 梅薩利則對自己被控於Fruitvale捷運站謀殺格蘭的多項罪名,否認控罪。 雷恩斯周四在庭上數度向阿縣高等法院法官傑克伯(Morris Jacobson)重申其關注事項,包括審訊開庭日期、給他足夠的時間草擬數項動議等等。 雷恩斯透露,首項動議旨在推翻阿拉美達縣高等法院法官克雷(C. Clay)的判決。克雷在初審做出裁決,指檢方所提供的證據,足以對梅薩利控以謀殺罪,召集陪審團舉行審訊。 聘請專家調查陪審員名單 雷恩斯則回辯,指當事人從未有殺害格蘭的意圖,因此不應以謀殺罪起訴,而應以殺人罪起訴。 有關上述動議的辯論,將於7月24日聽審。 雷恩斯表示,此案引起全國大小媒體的深切關注,為此他聘請一名專家對阿縣的可能陪審員名單進行調查,以決定是否能夠在縣內找到12名態度客觀的陪審員。 傑克伯同時警告雷恩斯和副地檢官史坦恩(David Stein),勿違反之前公布的禁言令,對媒體透露有關此案的細節。 格蘭的叔叔強森(Cephus Johnson)在法庭外表示,此案沒有移至外縣舉行的理由,阿拉美達縣並非只是由屋崙市組成,在縣內並非找不到適當的陪審團。強森指控雷恩斯企圖影響陪審團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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