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殺劉安安另有其人 薛乃印案陪審團今退庭商議 |
2009-06-20 (05:41) |
(澳洲 )(本報綜合報道)薛乃印的辯護律師昨日在結案陳辭時指出,被告將女兒棄在墨爾本南十字火車站時,並不知悉妻子死去。 律師甘士基(CHRIS COMESKEY)向十二位女士組成的陪審團表示,薛乃印當時之所以離開紐西蘭,是以為兩人的夫妻關係已完結,而他的中文周刊又蝕錢,並非控方指陳的是殺妻後逃亡。 55歲的薛乃印被控在2007年9月謀殺妻子劉安安,然後將屍體藏在中文周刊汽車的行李箱內,案件在奧克蘭的最高法院審訊。 控方指陳薛乃印可能在2007年9月11日晚間用領呔將劉安安勒死,兩日後攜三歲女兒千尋逃往澳洲,將女兒棄在墨爾本一個火車站,並且在9月15日搭飛機逃往美國。 辯方律師表示,薛否認殺妻,而控方費一番工夫,將被告描述為壞人一個,將女兒棄在墨爾本。雖然遺棄女兒應受責備,但不是因殺妻而起。其實是薛乃印事業失敗,又知道妻子不想和他一起,以為她再次去了威靈頓。薛乃印出過國,知道可以靠教打太極賺錢,所以當以為妻子已離開他時,計劃出國。 律師又指兩人所住的KEYSTONE道住所,沒有証據証明有發生死亡的事件,何況她是否在9月11日死亡,仍未清楚。又沒有足夠証據指明是薛將她勒死。 律師指出,纏住劉安安雙眼及頸項的領呔,和屍體身旁一條女裝底褲上發現的DNA証據十分重要,因為底褲上的DNA有薛以外另兩名男子的精液,而領呔則有薛以外另一名男子的精液。一項分析認為,有可能領呔和底褲一種精液是來自同一名男子。 律師又提及電腦留下的訊息,指劉安安發現「新的高潮」,所以她可能尋求某種性實驗並非不合理的解說。 他說,有可能是她在某處與一男或兩男玩性窒息而一時錯手致死亡,男子然後將她的屍體放在薛的汽車行李箱內,再駛回她的家園。 主控官AARON PERKINS較早時結案陳辭,否定玩性玩兒錯手死亡的說法,認為是荒誕的解說,被告以前曾威脅要殺死妻子。 法官今早會總結案情,然後引導陪審團退庭商議。(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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