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帕市擬開先河 禁菸禁到底 家中也不能抽 菸民火大 |
2009-06-10 (05:47)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洛杉磯報道)如果有一天連自己家中也不能享受吞雲吐霧的快感,到底這些習慣抽菸的民眾,會怎麼看待? 這並非玩笑話,因為南帕沙迪納市議會,正在考慮通過嚴禁在公寓與康斗抽菸的地方法規,目前在徵詢公寓以及康斗屋主的意見。 居住在鮑德溫公園康斗的老菸槍王先生就直呼「太誇張」,認為這城市未免管太多也太嚴,還說「我在我家抽菸不關他(意指城市官員)的事」。他認為自己近來已經付了很多香菸稅,質疑菸民為何在自家抽菸還會受到這種限制,真的很沒道理。 王先生說,他完全可以接受在公共場所或商業建築內禁菸,因為可能妨礙到別人的健康,不過他強調「保障私人財產內的自由」,認為市府此舉已經違法。 另一名居住在阿罕布拉市公寓的林先生,同樣極力反對這種公寓康斗禁菸的法規。他表示,「我付了房租還限制我抽菸,這會不會太過分!」早已經養成不在公寓內抽菸的林先生,現在抽菸都會到公寓戶外,他同樣認為這種法律違反人權。 林先生進一步解釋,他明白抽菸有害健康,但如果一個人選擇抽菸,就算有慢性自殺之虞,但這也是個人自由意志的權利。林先生認為就算全市都禁菸,也不會讓菸槍因此戒菸,最多就搬到禁菸規定較寬鬆的城市。 居住在南帕沙迪納市的吳小姐就說,雖然自己不抽菸,但也認為這種法律有點太誇張,認為這些菸民可能因此搬出城市,不然就是去市府抗議。 不過住在蒙市的菸槍唐先生就贊成這種限制,他說自己本來就不在屋內抽菸,因為可能會有引發火災,煙薰沙發地毯或危害家人健康等隱憂。只是該限制仍需要有配套措施,例如陽台可以抽菸,或到庭院中抽。 對此限制,鄭博仁律師表示,雖然說立法保護民眾與健康,但也不能限制個人在家中的行動自由。他說,美國法律相當保護與尊重自家範圍的權益,例如在街頭開槍自衛打死人,與在家中開槍自衛打死人,就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法律會判定責任不在屋主身上。 鄭博仁認為,公寓康斗內禁菸的這種法規,已經影響個人自由,並不合法,但城市確實有權通過,屆時就要看有沒有人去挑戰,或者告上法庭裁決,才能阻止這法規生效。 蔡玟慧律師也說,這種法規很有爭議,如果在法學院內討論,這是很有趣的辯論議題。憲法並未保障抽菸的自由,不過對於某些菸民來說,抽菸是自我放鬆的一種方式,如果剝奪了這種個人樂趣,雖說是府市為了保障公眾健康,但可能有違憲之虞。她並強調,香菸與大麻,抑或是毒品不能同樣看待。有法律規定民眾不能在家或任何地方,吸毒甚至栽種大麻的,但就是沒聽過不能在家抽菸。 在這樣大環境不景氣的時代,法庭與房東可能也都要考慮出租容易度等問題,如果城市一但立法通過,到時候出租率有可能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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