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市府4萬元未達成協議 經發會盼解凍再申請資金 |
2009-06-05 (05:17)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華埠經濟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經發會)仍然未取得市府方面接受4萬元欠款的有關協議,主席李兆祥指已經向市府提出有3個月,但一直沒有回音,而一天該協議未落實,一天經發會因仍欠市府錢而無法向市府申請任何經費,包括之前歸還市府只能用於公共空間的16萬元資金。 在昨日的經發會會議上,李兆祥表示有關經發會控告4名前執行委員誤用4萬元經費的案件,已經達成一個協議,因此經發會已經向市府提出,是否可以將4萬元的欠款減至2萬元,因為如果市府願意接納的話,該2萬元會由4位前委員分攤負責支付,則現屆經發會亦可以解凍,能夠再向市府申請資金實施計劃。 李兆祥一直希望能夠重新取得之前歸還市府的16萬元公共用地資金,對於委員林炳昌提出是否可以用於青少年活動,以及委員黃智正詢問為何只能用於公共用地時,另一委員李偉良解釋該筆資金在合約中已經規定只能用於公共用地(open space)方面,不能用於任何其他無關的計劃。 此外,李兆祥向委員報告有關前委員邵以強控告他和李偉良兩人侵犯私隱的案件,雖然他們兩人已經在該案件中勝出,不過邵以強決定上訴,因此有關案件仍在進行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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