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見義勇為」到被捕焚燒自宅案詭異 何宗山過堂不認罪 |
2009-05-07 (05:45)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西科維納報道)台灣移民何宗山(Robert Ho)涉嫌「自導自演」焚燒自宅一案,5日在西科維納高等法院過堂。苦主變被告,案件充滿疑竇。被告在5日的法庭上拒不認罪,保釋金設定在425萬美元,下次開庭日期為5月28日。 「看在上帝的份上,這是在當事人家裡,找到他的DNA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辯方律師柯勞特(Michael Kraut)5日為被告大喊「冤枉」,並對警方將DNA染色體作為主要證據表示不滿。這是一起撲朔迷離的案子,連警方也連連用「詭異」二字形容。負責調查本案的西科維納警局探員米契爾(Ron Mitchell)5日表示,除了DNA證據外,被告在對警方和朋友描述案情時口徑不一致,引起了警方的懷疑。不過警方也無法確定被告作案的動機。柯勞特進一步指出,被燒毀的房子並不在被告名下,因此保險詐欺實無從說起。 何宗山是今年2月21日西科維納縱火案的受害人,其兩層樓的百萬豪宅付之一炬。何宗山當時指稱,他於1月7日目睹並阻止了在鄰居家縱火的歹徒,因此遭到報復。事後不到一周,他宣稱收到一封汽油浸泡過的恐嚇信,上面寫著「你就是下一個」。 從「見義勇為」的英雄變成階下囚,何宗山突然被捕引起了華裔社區的強烈反響。5日的法庭上座無虛席,除了何的太太、父親和兩個女兒外,還有近40人組成的親友團到場對其表示支持和慰問。中午11點過後,何宗山身著白衣出庭,表情冷靜,看到家人和朋友後點頭致意。 何宗山目前受到地檢署5項罪名的起訴,包括4項「持有縱火裝置」罪(現場30顆汽油彈引爆了4顆)以及1項「在有人住屋內縱火」罪。法官艾爾斯維克(Carol Williams Elswick)確定其保釋金為425萬美元,相當於每引爆一顆汽油彈約100萬美元。檢察官薩繆斯(Shellie Samuels)指被告在海外有許多生意,可能涉及不法所得,法官因此規定,倘若繳納保釋金,必須先證明其合法來源。 檢辯雙方並在法庭上就扣押被告女兒的電腦一事唇槍舌戰。為搜索犯罪證據,警方沒收了何宗山兩個女兒的「蘋果」和「索尼」兩台電腦。柯勞特對此強烈抗議,指出這將直接影響她們的學業,並當庭要求檢方提供電腦內相關文件的拷貝;薩繆斯則以調查的機密性為由拒絕該要求。法官表示,檢方可在調查完畢後向辯方提供文件,可能需要2至3周時間,倘若時間不夠,則可等到下次開庭再議。下次開庭的時間暫定為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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