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痛苦難眠 罪犯逍遙法外 洛縣全美最嚴重 上萬強暴物證袋 |
2009-04-02 (05:49)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陸宜洛杉磯報道)最強有力的抓賊證據「強暴案件物證蒐集袋」(Rape Kit),竟然有成千上萬袋被堆放在洛杉磯各地執法單位的倉庫中,根本未經檢測!這形同間接放縱強暴慣犯逍遙法外,更造成受害者難以走出創傷陰影。 人權監管組織(Human Rights Watch)以1年多的時間,在全美各地進行查訪後,昨天(3月31日)首度公佈長達68頁的報告:《檢測正義:洛市/縣強暴案件物證蒐集袋》。直指洛杉磯地區「蒐集袋」的囤積量全美最多,換言之,遭強暴婦女遇害後以4至6小時的時間所做的「蒐集袋」,可能從未被檢測過,使強暴犯的資訊跟灰塵一起掩埋在倉庫內。 該組織研究員托芙蒂(Sarah Tofte)指出,截至3月1日為止,洛縣至少有1萬2,669份「蒐集袋」未被檢測,其中499份已擺放10年,超過加州法律的追溯期,還有許多因為多年未處理、資料失效而被「意外」銷毀。一些警察、執法人員受訪時坦言,有些「蒐集袋」根本未送到法庭檢測,有的則是臆測為非強暴案而延遲送檢。 這個「發現」讓強暴受害者艾爾斯特(Jeri Elster)氣憤難平,1992年不幸遭陌生人強暴後,直到1998年才抓到對她「非禮」的強姦慣犯,豈知警方說追溯期已過,讓她質疑當初若馬上檢測她的「蒐集袋」,就能知道是名慣犯所為,便不會讓她多年來痛苦難眠。 而差點成為受害者的波頓(Deborah Burton)則驚人指出,洛市每10位婦女就有7人幾乎或曾遭到強暴迫害。 據托芙蒂了解,過去科技落後、檢測工作得花1至2個月,但警方可能拖到8至12個月,縱使現在科技更新、5天就能完成檢測,當局的辦事效率仍絲毫未見進步,因此她強烈呼籲執法單位縮短檢測時間,並要隨時讓受害者了解最新進度。 均@值得慶幸的是,州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為此活動捎來好消息,由他推動的AB383提 案在同一天獲得通過,讓執法單位檢測「蒐集袋」有效期從2年延伸至5年,洛縣警長李貝卡 (他ee Baca)認為,此法對破案相當有助益;不過托芙蒂說,唯有警方盡速檢測所有「蒐集袋」,才能解決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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