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兒童色情案 64%沒偵破 |
2009-03-28 (05:05) |
(溫哥華 )加拿大統計局公布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由於科技日新月異,加上通過互聯網蒐集證據及執法有一定難度,本國大多數通過互聯網引誘兒童從事色情活動的案件沒有破案,而且絕大多數此類犯罪,沒有人及時報警。 加拿大統計局在本月12日,公布了首次對通過互聯網引誘兒童從事色情活動犯罪行為的調查結果。該報告根據2006年至2007年的兩年統計數字為基礎,指出這兩年警方在全國共接到464宗涉及網上引誘兒童從事色情活動的報案,根據一個美國的同類調查,這個數字大概僅是實際發生全部案件的10%。 加拿大統計局指出,在警方掌握的網上引誘兒童從事色情活動的報案中,64%的案件沒有偵破,而有關兒童色情物品犯罪的未偵破率為55%。包括性騷擾、性剝削、亂倫等其他有關性犯罪案件的未偵破率,則為24%。 在互聯網上找到及確定引誘者身分很困難,而由此獲得可呈交法庭的證據更加困難,統計局認為這些都是大量此類案件沒有被警方偵破的原因。 報告具體舉例說,相關對話及色情照片,很容易在電子設備中存儲及刪除,使得警方追蹤的難度大增。這些電子設備包括照相機、手機、MP3及遊戲機等。 統計局的報告同時指出,涉嫌在互聯網引誘兒童從事色情活動的疑犯中,約六成年齡在18到34歲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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