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交警屬重罪布碌崙設檢控小組 |
2009-03-27 (04:58) |
(紐約 )(本報記者程邁紐約報道)為了保護交通警察的人身安全,州議會去年通過一條法案,把攻擊交通警察的罪行提高為重罪,布碌崙檢察長辦公室昨(25日)宣布,將會成立一個針對攻擊交通警察的檢控小組,目的是加強對有關罪行的檢控工作,根據法例,若攻擊交通警察罪名成立,最高可以判處7年的監禁。 布碌崙檢察長海恩斯(Charles J. Hynes),昨天聯同紐約市警務處長基利(Raymond W. Kelly)及交通警察工會主席亨利(James Huntley)一起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攻擊交通警察檢控小組的計劃。 海恩斯指出,交通警察對於維持道路暢順及安全起著重要作用,但往往得不到某些民眾的重視及尊重,近年還出現多宗交通警察在執行任務時遭到毆打的事件,對於這些暴力行為,絕對不會姑息,他感謝州議會去年通過一項法案,把攻擊交通警察列為D級重罪,加強阻嚇作用,更好地保障交通警察的人身安全。 布碌崙檢察長辦公室為了配合有關檢控工作,現正特別成立一個針對攻擊交通警察犯罪的檢控小組,這與現有的攻擊警察檢控小組形式類似,小組設有一隊專案的檢察官及調查員。 基利歡迎布碌崙檢察長辦公室的新措施,相信已經對紐約市的民眾發出一個明確的訊息:動手攻擊交通警察,將會遭到檢控,面對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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