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兒童保護部 不少僱員有案底 |
2009-03-24 (05:55) |
(三藩市 )(本報訊)藏有毒品、家暴、多次醉酒駕駛、使用致命武器攻擊他人,任何以上的一條起訴或定罪都能夠讓兒童 保護服務員工將兒童帶離家園或迫使父母接受輔導。不過根據《沙加緬度黃蜂報》的調查,這些罪行都出現在 沙加緬度縣兒童保護服務部的雇員背景紀錄上。 截止去年十月一日該部門969名受雇員工的審查,起碼68名人士,即7%的員工,單單在沙加緬度縣就 有刑事紀錄。這數字有可能更高,因為還有其他縣份的紀錄都未有追查。 即使沙縣兒童保護部有其守則進行入職者的刑事紀錄調查,部門亦說若有職員給逮捕將取得州府通知 ,部門內的曾犯罪人士就犯過包括擁有和出售海洛英,偷竊,詐騙,虐待配偶,攻擊警員,賣淫和身分盜竊。 兒童保護服務部總監Laura Coulthard和其上司Lynn Frank拒絕受訪。不過這次調查引發了總監上個 月向部門雇員發出兩份備忘錄,警告他們的名字和刑事案底或許被公布。 總監甚至其他高層縣部門官員不願意討論何種刑事紀錄能阻礙某人給聘請,或甚麼情況和原因下能做 出豁免。 兒童保護服務的員工受命照顧縣內最脆弱的居民:那些給虐待、忽略兒童、居住在破碎家庭的兒童。 這些員工判定家長是否稱職。 屋崙的全國青年司法中心的律師William Grimm說:「只因為他們沒有拿著槍不代表他們擁有控制兒童 和家長的權利。強迫他們遵照最高級的守則我看來是合理的。」 根據《沙加緬度黃蜂報》調查: 六名經常上門探訪家庭的兒童保護服務員工,曾就藏有毒品,盜竊,詐騙或擁有和出售海洛英的控罪 給起訴或甚至定罪。 很多雇員曾經因醉酒駕駛和魯莽駕駛入罪,包括15名經常接觸兒童和家庭成員的。其中的職責更包括 接送兒童往安全地方,很多時候已是凌晨時份。三名社工就有多次醉酒駕駛紀錄,其中一名從1999年至2005年 間三次被捕。 起碼17名處理敏感案件的辦公室助理曾給起訴,包括某些非常嚴重罪行,例如虐待配偶,非法藏有武 器,干擾證人,疏忽照顧兒童所需,身分盜竊,嚴重盜竊,詐騙縣資源,欺騙福利金,傷害配偶和攻擊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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