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指扁案毋須傳馬英九李登輝 |
2009-03-18 (16:58) |
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8日審理扁家四大案,合議庭下午諭知,前正副元首李登輝、連戰和總統馬英九、前國安局長蔡朝明、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5人,與前總統陳水扁被控犯罪無關,不需傳訊。 台北地方法院提訊陳水扁開庭審理扁家四大案,檢辯雙方整個上午都在就雙方傳訊證人名單進行攻防;合議庭中午評議後,審判長蔡守訓於下午庭訊時做上述諭知,其餘辯方聲請傳訊的證人,合議庭均予同意。 至於檢方新增聲請傳訊陳水扁岳母吳王霞,以釐清吳淑珍使用母親帳戶的情況,合議庭以確有協助調查必要,同意傳訊吳王霞。 蔡守訓另諭知,律師團聲請勘驗其他相關證人偵訊光碟,應就爭執意見內容、爭執段落等先具狀提供譯文,再由合議庭斟酌是否有勘驗必要;辯方聲請調查的書面證據,合議庭會擇期評議,決定是否准許。 而辯方先前提出要傳訊知情機密外交的秘密證人,蔡守訓也要律師於25日前以保密方式,將證人身分及待證事項遞狀提出,否則視同捨棄聲請。 陳水扁與律師團先後聲請傳喚約30多名證人,除合議庭今天駁回的5人外,其餘均獲合議庭同意,此外,律師已捨棄傳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及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合議庭下午開庭將排定傳訊證人次序與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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