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辦擬再公布光碟陳雲南指影響證人 |
2009-03-08 (11:54) |
在台灣,台灣傳媒報道,陳水扁辦公室將在明天召開記者會公布檢方偵訊光碟疑點。對此特偵組主任陳雲南重申,偵訊光碟僅供訴訟使用,並擔心影響未來證人作證時,不願意據實陳述。 中國時報今天報道「珍:選舉的時候錢是全厝間」,其中提及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和委任律師團將在明天召開記者會,彙整公布檢方偵訊光碟疑點。陳水扁律師團更將以檢方在去年12月3日安排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和扁家友人蔡銘哲、蔡銘杰兄弟3方對質的光碟內容,直接質疑檢方有「湮滅或變造證據」之嫌。 陳雲南對此表示,偵訊筆錄光碟只能在訴訟上使用,如果被告或是律師有所疑義,應該在法庭內播放,這樣才是正當的攻擊防禦。陳雲南也坦言,陳水扁委任律師團公布偵訊光碟的行為,將可能會影響未來證人作證時,不願意據實陳述。 由於目前法律上並沒有明文禁止律師不得公布偵訊光碟,因此司法院有意修法,在刑事訴訟法明訂律師閱卷所取得的筆錄、光碟,不可作為訴訟以外的目的使用。不過,遭到台北律師公會強烈反對,認為相關修法限制律師的辯護權及被告的訴訟權。 陳雲南表示,特偵組對於陳水扁委任律師持續公布光碟部分,將會再開會研究以妥適方式回應與處理,至於會怎麼處理,目前則不方便說明。 陳雲南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僅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並沒有規定對證人偵訊需要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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