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與男生不倫之戀 非禮罪成判社會服務令 |
2009-03-07 (03:27)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中學女教師與一名十五歲男童發生不倫之戀,昨日逃過入獄之苦。二十六歲報住FAWKNER的拉菲(NAZIRA RAFEI)被裁定非禮男童有罪,而與男童性交罪則判不成立。另一項與十六歲以下兒童猥褻行為不成立。案件在郡法庭審理。據案情大意,這名教理科的老師,在校外與這名學生發生不倫之戀。 法官LIZ GAYNOR判被告18個月社區服務令,社會服務150小時。法官並且將被告列入性罪犯名冊內,永遠不能再執教鞭。 法官判案時指被告心智未成熟,行為不適當,嚴重違反學生對老師的信任。 據稱被告因為回教,家庭管教甚嚴,在學校及大學均不准與異性一起。 案中主動的是男生,向老師追求,在去年教員罷課當日,兩人在老師汽車的後排座位作出性愛動作。 被告被家人所棄,丈夫現時與外父及外母住,而被告則獨居。整個審訊期間,被告家人都沒有到庭旁聽。(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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