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撞死途人判近四年 事後不顧而去 死者父親嫌判太輕 |
2009-03-07 (03:29)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司機開車撞死一名墨市廚師,被判最高刑期入獄三年九個月,出事時該廚師正步過一繁忙餐館帶的街道。 死者谷柏(DAMIEN COOPER)26歲,在07年1月20日約凌晨3時30分在CARLTON區 LYGON街當步過馬路時被撞至拋起墜地死亡。 維省縣法庭陪審團上月裁定,25歲被告巴蘭諾(OM PARANORT)被控應負罪責駕駛罪名不成立,但改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立。 被告承認另外兩項控罪,即出事後不停車給予援助罪。他當時是酒後駕駛。 主控在本案開始審訊時稱,目擊者聽見及看見被告加速駕入LYGON及ELGIN兩街的交匯處時撞倒谷柏。 法官稱被告曾在06年在同一地區內開車出事,被告若不改變其駕駛習慣,顯然會隨時發生意外。不幸的是,谷柏成為受害人。 法官頒令被告在服刑兩年半後才能申請假釋,被告已經被囚近兩年。死者的父親馬克在庭外對判刑極為不滿,因被告入獄約七個月後便可能出獄。 馬克批評法官不判最高刑期,因車禍後不顧而去的最高刑期最近加重至入獄十年。 他說被告的行為可恥和不人道,他將就這件事在省議會中投訴。(祖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