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訓指陳鎮慧供詞有力 |
2009-02-17 (16:12) |
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案,傳喚被告馬永成、林德訓出庭。兩人的委任律師庭訊答辯指出,同案關鍵被告陳鎮慧的光碟、供詞不具證據能力。不過,審判長蔡守訓下午裁定兩人筆錄以及陳鎮慧光碟內的資料都有證據力,不過馬永成、林德訓可以申請兩人到庭對質。 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今天一開庭時,再次詢問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於檢方起訴犯罪事項是否有不同答辯,兩人均表示如同上次開庭所述。兩人前次開庭時均否認貪污,也不認罪。 兩人的共同委任律師李勝琛在庭內表示,檢方起訴馬永成,主要是依據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等人的供詞,認定馬永成與林德訓參與偽造國務機要費核銷記錄。 李勝琛認為,同案共犯之間的供詞,沒有經過法庭交互詰問,不具有證據能力,不應被當成起訴依據,何況這些供詞中,有很多屬個人的推測之詞。 林德訓的委任律師徐沛然則質疑陳鎮慧被查扣的光碟證據能力,徐沛然認為,碟內部分內容陳鎮慧也坦承是拷貝先前的資料,內容也不是當初呈給林德訓等人的文書原稿,不具有文書的完整性質,帳冊內容也多所錯誤,公私帳分不清楚,且陳鎮慧是在審判外做的陳述,僅屬於傳聞證據。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達表示,律師所提已涉及證據證明力等實質審判內容,準備程序庭只需要就證據能力點到為止即可,其他的內容都應待進入實質審理時再處理;但辯方律師不同意檢方見解。 檢辯雙方對陳鎮慧光碟的證據能力爭論不休,爭辯逾2小時都沒有結果,審判長蔡守訓裁示休息至14時30分。 恢復審訊後。審判長蔡守訓裁定吳淑珍與陳鎮慧供詞還是具有證據力,但是馬永成、林德訓兩人可以在日後開庭時,申請吳淑珍和陳鎮慧兩人到庭對質,交互詰問。 蔡守訓指,陳鎮慧的有關光碟是陳鎮慧私人記錄,當局在搜查行動中檢獲,若要刻意隱瞞,應早就將光碟收藏好。他又說,陳鎮慧過去8年是總統府的出納,公私帳目應相當清楚,記載也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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