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將控錢林慧君等5人 |
2009-02-15 (16:05) |
在台灣,前反貪腐運動總指揮施明德15日表示,為了「以訟止謗」,將控告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監委錢林慧君、閃靈樂團主唱Freddy、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黃越綏以及獨家報道雜誌社涉嫌誹謗。 施明德與前紅衫軍成員姚立明、委任律師余文恭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對上述4人與1家媒體提誹謗訴訟,除了求償新台幣6000萬元並要求在4大報刊登半版以上道歉廣告。他們說,這只是第一波捍衛名譽的行動,未來若有人持續污衊反貪腐運動,對個人將提1000萬元訴訟賠償,對媒體則求償2000萬元。 姚立明指出,雖然反貪腐總部多次對外澄明說明捐款帳戶處理過程,但從2006年至今外界質疑不斷,包括:王定宇在三立電視大話新聞指稱反貪腐總部是詐騙集團、帳目是紅衫軍貪腐的溫床;錢林慧君指倒扁總部帳目不清讓施明德信譽全失;Freddy在三立電視台指紅衫軍是最大詐騙集團、施明德拿到2000萬元;黃越綏在東森S台指施明德拿錢帶著老婆小孩到國外;獨家報道上個月仍有類似報道。 姚立明強調,捐款剩餘款項早已捐給伊甸、創世、聯合勸募... 等5個團體,況且,捐款使用與查核是由兩個獨立的團體進行。 姚立明說,他們決定訴諸法律,讓法院檢驗一張張發票,證明反貪腐運動的清白,因為,這不只是幾個人的事,而是百萬人民的清白。 施明德說,過去他秉持著「寬恕是接受苦痛最美麗的句點」寬恕哲學,但是,經過忍耐、寬恕,最後仍發現不得不為自己的清白戰鬥,只得以訟止謗,因為若未追求生前的清譽,如何保護死後的清譽。 紅衫軍運動中,以施明德為首16人被依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官司本周內將宣判,施明德說,若他被判有罪,不會接受易科罰金,會選擇坐牢,「貪腐集團內還有很多人沒有去坐牢,反貪腐的總指揮卻要坐牢」,藉此凸顯集遊法的荒謬與政黨政治的的荒謬,國、民兩黨在野時都稱要修集遊法,但執政時權力成唯一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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