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私隱專員欺詐罪名安省法庭裁定不成立 |
2009-02-15 (03:11) |
(多倫多 )(加通社渥太華電)一頓奢華飲宴之後,由公費支付,此舉過去在渥太華習以為常,在今日已不受歡迎,但不算觸犯刑法。 前私隱專員雷雲斯基(George Radwanski,見圖)5年多前因支出醜聞被控欺詐及違反誠信罪名。安省法庭周五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任職3年應酬花2.4萬元 今年61歲的雷雲斯基在法院外表示:「法庭還我清白,使我如釋重負。」 在他擔任私隱專員不足3年期間,審計處發現他花了2.4萬元於應酬,引起一場政治風暴,更被刑事檢控,在2003年被迫請辭,黯然下台。 法官貝朗穗(Paul Belanger)在長18頁的判辭中寫道,儘管雷雲斯基所做可能屬於合法限度的上限,但控方無法證明他的行為超乎渥太華的一般做法。」法官在判辭寫道:「雷雲斯基在申報他的支出時,有明顯疏忽,.他使用公帑,沒有節儉之心;而他的解釋,幾乎「可算匪疑所思」。判辭寫道:「但是案中沒有虛報或偽造文件根據。」 不過,前幕僚長拉瑪枝(Art Lamarche)違反誠信罪名成立,理由是他不適當地批准雷雲斯基1.6萬元的假期支出,不過法官裁定事件不涉欺詐。法官指出:「他沒有隱瞞事件」,也沒有證據顯示雷雲斯基下令他批准。法官將在較後時間宣判。 法庭裁決與審計長傅麗莎(Sheila Fraser)報告大異其趣。傅麗莎在2003年報告書對這位私隱專員大加撻伐,結果引來皇家騎警調查,更提出起訴。傅麗莎在報告書中力指雷雲斯基及部分高官「為私人利益,濫用公帑」。在法庭外,雷雲斯基表示,自己被人指控,其他官僚應該引以為戒。他說:「以我在位之時,窮追猛打的手法,毫無疑問得失了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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