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強姦三女乘客認罪法官准續保釋等候量刑聆訊 |
2009-02-14 (03:01) |
(澳洲 )(本報雪梨訊)雪梨的士司機納齊(HASSAN NAGI)先後三次強姦三名女乘客,並在一次性侵犯其中一名受害者後,提出給她五十元錢。 紐省地方法院在聆訊此案時,檢控官指陳兩名被納齊強姦的女乘客上車時已喝得爛醉,其中一人登車前嘔吐,她們在搭車返家途中遭性侵犯。 家住雪梨西區班士里(BEXLEY)區,年紀三十七歲的納齊,向法庭承認強姦三名女乘客有罪。三名受害女子年紀分另為三十一歲,二十三歲和二十七歲。納齊的DNA樣品,使警察追查出他在二零零三年七月,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和二零零七年六月的三次犯罪行為。 法官本尼特(JAMES BENNETT)將繼續主審對納齊的量刑聆訊。 據檢控官提交法庭的呈堂供證,第一名受害女子喝酒後,感到不舒服,離開英皇十字區(KINGS CROSS)的一家夜總會,在外嘔吐,然後失去記憶。當她醒來時,發現在納齊的的士前排座位上。他一邊開車一連摸弄該女子,在後把的士停在一處黑暗草叢區附近,然後把她拖下車,帶到一個橙色大木箱內。他兩次強姦該女子,並先說給她二十元,遭拒絕後又提出把錢加到五十元。這是受害者記得當晚最後發生的最後事情。此後她醒來,走回英皇十字區LE PANIC CLUB夜總會。 第二名受害女子亦是在英皇十字區喝得爛醉後,離開酒吧。大約凌晨三點她打電話給男友,聲稱她在一處排水溝邊,準備去搭的士。此後她記得在的士上,時醒時暈迷,納齊在車上強姦她,她幾次拒絕未來掙扎阻擋。她再記得此後的情況是,她打電話給男友,告訴她所發生的事情,此後她被送上救護車,帶到醫院治療。 第三名受害女子在玩橄欖球時,接到一位聲稱與她在工作上有聯繫,自報名字為穆哈默德(MOHAMMED)的男子電話。他們在電話中約定於高嘉華(KOGARAH)會面。她稍後接到對方第二個電話,說他在球場外一輛的士上等她。然而當她進入那輛對她閃前燈的的士後,發現一位陌生人在車上,他聲稱是穆哈默協德的朋友。該女子要他停車,但納齊繼續開車,把她載到一處工業區,在此地兩次強暴她。當她向警察報案時,警察根據兩次打給她手機的來電號碼,查出是納齊打電話給她。 警察逮捕納齊後,提取他的DNA樣品進行檢測,確認他犯下三宗強姦案。 本尼特法官昨天繼續允許納齊保釋,把下次量刑聆訊安排在四月二十三日於巴拉瑪打(PARRAMATTA)舉行。 (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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