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10歲女童罪成神職人員被判5年監禁 |
2009-01-28 (03:24) |
(溫哥華 )(加通社滿地可電)一自稱為神職人員的男子性侵犯10歲女童罪成,於周一被判處5年監禁。他企圖憑借「結婚」一詞,說服法官判他無罪。 這個現年57歲的男子,曾經是魁省Church of Downtown Montreal本堂牧師,一度競選過市長。他堅稱自己並非孌童癖,他與女孩1999年在其福音派教會舉行的儀式上與女孩結婚,因而並無過錯。 現年19歲的受害者作證時表示,她當時太年幼,並不理解結婚的含義。她否認與該男子結合,但記得遭受性虐待的生動細節。 經過漫長的法庭聆訊程序,柯梅爾(Daniel Cormier)於去年10月被判處罪名成立,並於周一被處以5年刑期,若將已經在監獄的日子加入計算,他在鐵窗下最多還要度過49個月。 檢控官夏蕾蒂(Anne-Andree Charette)在法庭外表示:「罪犯並無悔意。他只是想尋找藉口。」 檢控官請求法官判處柯梅爾最高10年刑期,而辯護律師則建議30個月至4年徒刑。 法庭聆訊顯示,柯梅爾的教會照顧邊緣人士。從1993年起,他把女孩的母親,即正在康復的吸毒者與妓女,以及其兩個女兒置於卵翼下。 鄰居把柯梅爾描述為對女孩而言表現為父親的人物。他與女孩的關係後來遭到教友的懷疑,在社工報告警方之後,柯梅爾於2003年被警方拘捕。 柯梅爾目前還因涉及另一個16歲女孩的案子接受聆訊,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更多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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