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缺乏單車道建設伍國慶關切華婦人行道騎單車遭罰 |
2009-01-18 (03:54) |
(洛杉磯 )華婦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遭開罰單,引出城市缺乏單車道(Bike Path)等建設缺失,州眾議員伍國慶關切,表明會深入了解。 根據遭開罰單的翁姓婦人的說法,她於15日上午9時45分左右,如往常般騎腳踏車上課途中,就在嘉偉街(Garvey )與山谷大道(Valley)交通繁忙的大路口,遭到一名騎著機車的艾爾蒙地警員開罰單,理由是禁止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當時該條人行道尚未有行人,且對面與附近人行道上,還有許多騎腳踏車的拉丁裔移民,但並未拿到罰單。 今年53歲的翁姓婦人,從中國廣州移民到美國,居住在艾爾蒙地已經有6年之久,害怕開車的她,選擇以腳踏車代步,每天跟多數其他艾爾蒙地居民一樣,騎腳踏車買菜購物辦事,由於大馬路車多,加上沒有腳踏車專用道,因此會在人行道上騎乘,戰戰競競地與行人共用步道。 因此拿到交通罰單的翁姓婦人,由於語言能力有限,無法跟警員溝通,啞巴吃黃蓮接下這張從未聽聞的罰單,可能面臨上百美元的罰款,那晚翻來覆去睡不著覺,甚至感覺遭到員警的種族與語言歧視等不公平的對待。 查詢汽車管理局(DMV)交通法規,發現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確實是違法行為,經營交通學校的業者林文龍表示,在公共街道上,腳踏車與汽車駕駛人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有權與汽車駕駛人共用道路,但現實情況是對腳踏車騎乘者來說,比較危險,因此目前尚未聽聞有地方警局取締這類違規,甚至開出罰單的案例。 根據記者實地查訪發現,艾爾蒙地確實腳踏車人口眾多,在嘉偉街與山谷大道這樣的繁忙路口,隨時都會看到腳踏車在馬路上與街道間穿梭,由於車流量太大,缺乏其他城市具備的單車專用道,所以多數人被迫選擇在人行道上騎乘,以保護自身的安全,因此形成腳踏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的特殊景象,多數人似乎也都有共識,騎乘時不會太快,而行人也會自發性地走在腳踏車旁邊。 由於周五市政府例休,無法詢問到市政規劃部門的看法,但根據記者在官網上查詢發現,市政府早在2006年中旬進行市政檢討時就坦承,腳踏車人口眾多,但卻僅有少數幾條專用道,且多數集中在公園內的窘境,後來似乎因為預算問題,遲遲未能改善此情況。 州眾議員伍國慶,轄區涵蓋柔似蜜市、阿罕布拉市、蒙特利公園市、聖蓋博市、聖瑪利諾市、艾爾蒙地、南艾爾蒙地等城市,其助理對此回應,將會深入了解,向警局與市府關切這個議題。 此外,對於這名婦女的處境,台美律師協會會長吳志鴻建議,可準備陳述書(Declaration)與現場照片證據上法庭抗告,曾審理過各種案件的洛縣法官賽門(Milton J. Simon)也說,類似這種地方城市存在著建設缺失的案例,通常法官都會判被告勝訴,撤銷交通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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