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借近5億 完成冬奧選手村工程 溫促省府修例准融資 |
2009-01-14 (03:3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面對溫冬奧選手村超支及融資問題,溫市議會周一召開特別會議,一致通過向省政府提出緊急要求,希望可以修改《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容許溫市政政府融資,以便及時完成冬奧選手村工程。申請修法期間,市府續與財團談判,務求工程如常展開。 周一下午,經過一小時討論,5位市議員就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的動議發言。最後一致通過要求省府批准修改《溫哥華憲章》,讓市府和財團重新談融資條件,並有權籌措4.58億元完成冬奧選手村餘下工程。省府或為此要求召開特別會議修法。 羅品信說:「市府不能擅自借貸,要借這麼大筆錢,沒有溫市納稅人的同意不可。」他強調,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換言之,溫市須通過修改相當於城鎮法的《溫哥華憲章》,可以讓市議會有貸款的權限,否則需要全民公決,但這樣做,卻是遠水不能救近火,工程將會受阻,未必趕及明年2月溫冬奧舉行前竣工。 目前,由於美國紐約的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投資公司停止貸款給千禧發展集團公司(Millennium Development Group),冬奧選手村工程開支,要由市府支付。自去年10月市府就按月為工程付款,但溫市一億元的撥款,只能夠維持至1月15日。 另外,如果以10億元總成本,建造850個柏文單位,每個單位平均成本逾100萬元。這個成本價,可能會是融資的障礙。 溫市議員麥傑士(Geoff Meggs)指出,在2007年6月討論擔保選手村建築的閉門會議,出現基本的偏離,令溫市變相成為發展商,是「機構問責的重大失敗」。 屬於無黨派協會(NPA)的溫市議員蘇安彤(Suzanne Anton)指出,前兩屆市議會執政團體,即進步選民聯盟(COPE)和NPA,都想令選手村成為社會、財務和環保上的永續典範,但其中環保科技建築的成本很高,成為「貼金工程」。她認為,市長應該積極介紹這批物業,令更多人購買。其實,該批市價房屋已經預售出36%。 來自進步選民聯盟的伍愛鄰(Ellen Woodsworth)和祈德宏(David Cadman),先後反駁這選手村是「貼金工程」,並指2002年後,由進步選民聯盟主政的市議會,要求選手村日後建成廉租屋、可負擔房屋和市價房屋各佔三分一;但2005年後,NPA主政時,取消該三分之一可負擔房屋,改為市價出售柏文。 至於冬奧會計劃在冬奧結束之後,撥款3,000萬元,另外建250個廉租屋單位。多位市議員相信,這個部項目不受現階段工程的超支及融資問題影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