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港(即逃亡至香港),香港又名「偷渡潮」,是指上世紀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約有一百萬內地居民,由深圳越境逃往香港,這被認為是冷戰時期歷時最長、人數最多的逃亡事件,史稱「大逃港」。
這是一橫跨三十年的逃亡史,出現過四次大規模的逃港潮,分別是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現在距離1962年的那次逃港高潮,已過去整整五十年。
幾次逃港高潮,都跟當時內地的政治、經濟狀況密切相關。最初,港英政府不承認逃港者的「居民」身份,但對偷渡者其實並不拒絕,因為他們工作賣力,要求又低,正好為經濟開始騰飛的香港,提供大量廉價勞動力。有人說,香港七、八十年代的經濟奇蹟,正是憑藉那些冒死上了梁山的逃港者,用血和淚創造出來的。
1957年,中國大陸發起反右運動,結果大量知識份子、異見者被打成「右派」受到迫害,引發第一次大規模以知識份子為主的逃亡潮。1958年至1960年的大躍進,引發了大饑荒,許多廣東農民為了生存,紛紛外逃,此後的逃港活動基本是非法經濟移民以及家庭團聚。
屢禁不止的「大逃港」事件,也催生了深圳經濟特區的誕生。內地政府明白,光靠嚴防死守並不可能有效遏制偷渡潮,必須另辟蹊徑,最後作了改革開放其中一項最為重要的決策 ── 深圳等經濟特區的設立;自此,逃港人群逐漸消失。
當年的逃港者,或身隕偷渡途中,或平凡生活、努力打拼,或最終名成利就,或在香港賺到第一桶金後又看中機遇,重新回到那個曾讓他們「再也不想多看一眼」的內地發展,並發家致富。
逃港分為陸路和水路兩種途徑
陸路按路線分有東線、中線、西線之別。深圳以西逃港者,往往會選擇西線,即從蛇口、紅樹林一帶游過深圳灣,順利的話,一個多小時就能游到香港新界西北部的元朗。中線的逃港者大多持有縣級證明(包括假證明),乘坐火車、汽車進入深圳,夜間伺機在羅湖一帶跨越深圳河,翻過鐵絲網進入香港。東線多為深圳以北及以東縣市,即惠陽地區,梅縣地區及汕頭地區來的逃港者,從惠州出發,徒步穿過惠東,寶安,攀越梧桐山進入英界。
水路則是由廣東沿海地區乘漁船進入香港水域登陸。著名音樂家,曾任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的馬思聰就是1967年乘船由水路逃往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