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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前的黃大仙下h為政府徙置區,稱為黃大仙徙置區,於1957年至1961年落成。直至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為區別原黃大仙政府廉租屋h(後改稱「黃大仙上h」),改稱黃大仙下h。及至大約1980年,政府把原屬下h的第8座撥歸上h管理。這座大廈屬於第一型徙廈,原用作安置受竹園村清拆影響又擁有地契的村民,因此在興建時已有獨立設施。為免與原有的黃大仙上h第8座混淆,房委會把以座數辨別的大廈分別冠上名稱,命名為「長欣樓」。
按照「舊式徙置大廈重建計劃」及「整體重建計劃」,第1-7,9-33座已於1977年至1989年間清拆重建。
黃大仙下h其後於於租者置其屋計劃把h內部份單位出售予租戶,現由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屋h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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