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妨礙司法公正及違反安例被判刑
2012-07-09 (18:47)
一間渠務承建商的一名合資格人士及一名工人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規定,被警務處檢控,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及監禁6個月,緩刑24個月,同時,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分別被判罰款2萬元及5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6月17日在葵涌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地底渠管工作時,被突然湧入渠管內的水引致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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