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地盤工燒車毀證囚4年 |
2012-05-02 (10:49) |
  25歲地盤散工駕私家車沿荃錦公路落斜因超速,超越前車切雙白線,迎面撞向一輛電單車,令鐵騎士重傷昏迷,司機事後不顧而去,將車駛至偏僻空地,將車頭車尾車牌及車頭蓋拆走,從大帽山頂拋下山腳,再放火燒毀行車證,以圖「毀車滅[」。 25歲被告何光威早前承認4項控罪,包括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受傷、發生意外以致他人受傷無停車及報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及停牌5年。 暫委法官蘇文隆在判刑時,斥責被告超速及越線爬頭駕駛的行為接近瘋狂,未有顧及他人安全,而被撞的電單車司機心身嚴重受創,被告對傷者視若無睹,竟不顧而去,不停車又不報警,未有理會傷者死活,行為冷血,之後更燒行車證毀滅證據,是嚴重罪行,罔顧法紀,要嚴厲處理以儆效尤。 不過,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酌情減刑,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判處監禁4年,刑滿後需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案發指,去年7月17日晚上10時許,被告駕駛一輛私家車沿荃灣荃錦公路落斜駛至大帽山道交界處時,以時速80至90公里撞倒34歲鐵騎士張嘉龍。被告意外發生後不顧而去,即日將車頭車尾車牌拆去,從大帽山拋下山腳,並將車頭蓋拆走,然後以偈油淋向行車證放火燒毀。直至翌晨居於附近的女住戶發現燒車,乃報警調查,警方根據車內機器編號,查出被告為車主,並於同日下午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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