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去年共接獲4,010宗貪污投訴,較前年增加百分之十三,其中百分之七十七為可追查個案,百分之七十四屬具名投訴。
立法會議員兼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委員陳鑑林表示,去年涉及政府部門的投訴有1,117宗,雖然上升百分之六,但沒有跡象顯示過往的集團式貪污活動死灰復燃。
不過他亦指出,廉署繼續揭發有個別公務員觸犯普通法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陳鑑林表示,廉署會密切留意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發展趨勢,並採取適當措施,遏止歪風蔓延。
至於涉及公共機構的貪污投訴有229宗,較前年的231宗輕微下降百分之一。
涉及私營機構貪污方面,投訴個案則由前年的2,247宗上升至去年的2,664宗。涉及樓宇管理的投訴佔所有私營機構的百分之四十四,其中超過六成的可追查個案與業主立案法團的運作和管理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