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昕傑恐嚇男藝人判服務令 |
2012-06-21 (15:27) |
  男藝人裸照非禮及刑恐案中,另一名被告盧昕傑較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7歲的被告是「4anda」樂隊成員,法官判刑時表示,由於他與首被告、即富商劉定成有關係,指他未有說出全部真相。但感化報告指被告態度正面,得到家庭支持。雖然他個人對將來沒有明確方向,但他在內地設廠的父親,答應會全力照顧及監管他,或者會帶他到內地發展,考慮被告坦白認罪,沒有案底,法庭總希望年輕人改過,多於懲罰,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 27歲的被告是「4anda」樂隊成員,藝名為盧浩昕,是同案被告劉定成的契仔,經常「出雙入對」,案情指,因受害人D先生拒絕再為劉定成拍艷照後,盧昕傑則受指示致電恐嚇D,揚言將對方之前拍下的艷照上載於「男同志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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