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商劉定成被裁定非禮及刑恐2名男藝人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判處入獄17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本案並非個別事件,劉定成挑選缺乏社會經驗的年輕男性作為對象,抓著受害人想發展事業的心態,以介紹工作為名為他們拍攝裸照,從而非禮並恐嚇他們,令案情更加嚴重,行為等同勒索及欺凌,不僅違法,在道德上也錯誤,令社會震驚。
法官又指,被告濫用財政上的優勢逼人拍照,若對方不順從,即心生敵意。心理報告認為,被告生於富裕家庭,自我中心,依賴母親,對感情關係缺乏安全感,但常常想人陪伴左右,往往以金錢獲取這些關係,又患有強逼症,並沒有心理問題。
劉定成的92歲高齡母親早前向法庭提交求情信,內容細膩描述母子間的深厚感情,彼此不能分割,並形容二人「手牽手、心連心」。法官認為,被告犯案前應顧及母親的感受,原本刑期為20個月,因為年老母親求情而減刑3個月,最後判處他入獄17個月。
62歲的劉定成在2003至2008年涉嫌先後非禮和恐嚇3名男藝人。其中涉及男藝人A的非禮和恐嚇罪,以及恐嚇兼職模特兒D,劉定成被裁定罪名成立。但非禮男藝人B,法官認為B沒有說出全部真相,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