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表示,過去10年,民航處共有4名民航事務主任或高級民航事務主任被借調往航空公司擔任副駕駛職位,以獲取相關飛行經驗。
有立法會議員質疑,被借調的職員重返民航處工作後,在處理與提供培訓的航空公司相關事務時,會否出現利益或角色衝突。
邱誠武回應時表示,民航處在安排借調前,需先獲得公務員事務局的審批,而被借調往航空公司作飛行培訓的員工仍會保留政府僱員的身分,其薪酬及福利均由民航處負責支付和提供。
他又說,民航處有一套嚴謹機制,每項工作均需要多位不同職級的民航處職員反覆審核,以確保獲各項工作獲公正及妥善處理。因此,被借調到航空公司的員工重返民航處後,亦不會出現潛在利益或角色衝突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