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豪否認行為失當
2012-06-18 (11:11)
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曾任警務處長副官的灣仔分區前指揮官黃冠豪警司,涉嫌接受飲食折扣,沒有阻止一間食肆無牌售酒,被控行為失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黃冠豪在庭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

        50歲的黃冠豪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獲准繼續保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控方指,將傳召20名證人,預計要審訊6日。

        案情指,去年6至8月期間,當時黃冠豪有權就灣仔分區的酒牌申請作出建議。他涉嫌接受銅鑼灣一間食肆2名董事提供的折扣,但沒有向上司申報。他亦涉嫌知道該食肆無牌售酒,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亦沒有反對食肆負責人申請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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