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件,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拒絕,陳振聰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
裁判官認為,案件應交由主審法官,即高等法院法官處理才合適,作為裁判官,在初級偵訊中的權力有限,不能將原本可獲接納的證供拼除,即使辯方認為證據有不公平的地方,主審官有權引導陪審團及有其他一切補救權力,避免不公。
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早前指陳被拘捕後,警方拿走他手持的遺囑,在無通知陳振聰下進行科學鑑證,包括套取指紋及DNA測試,但過程令遺囑上原有的指紋,不能再進行鑑證,對陳振聰不公平,要求永久終止聆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