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房屋署本著中立、透明和公平的原則,處理展示宣傳品申請。
鄭汝樺指出,為了堅守宣傳品不應該被用作批評任何立場的人士的基本原則,房屋署在2011年7月釐清有關安排的使用守則,清楚說明宣傳品不可對個別人士或團體有負面或貶斥評語。
她又強調,房屋署並沒有改變展示宣傳品的安排,以及處理有關申請的原則。房屋署亦一直秉承公開、具透明度、公平及公正的原則,不偏不倚地處理所有展示宣傳品的申請。而凡宣傳品具有爭議性的內容,相關的屋h辦事處須將有關申請提交房屋署總部審批。如申請人不滿意審批結果,他們可要求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