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有區議員投訴房署不批准在公共屋h,張貼呼籲居民關注社會事件的海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房屋署並沒有改變處理展示宣傳品的原則。
鄭汝樺指出,就近日有個別屋h在處理展示宣傳品的申請時,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房屋署已加入一項新措施,凡宣傳品具有爭議性的內容,相關的屋h辦事處須把有關申請提交房屋署總部的房屋事務經理審批。如申請人不滿意審批結果,可要求把個案交由總部的總房屋事務經理覆檢,日常申請則繼續由屋h辦事處處理。
她重申,房屋署並沒有改變處理展示宣傳品的原則,該署本著中立、透明和公平的原則來處理提出展示宣傳品的申請,只要宣傳品的內容並不含有違法、不雅、誹謗或影射的信息,一般都會獲批准展示。
房屋署在2011年接獲個別立法會議員的投訴,指曾有宣傳品對他作出惡意批評,為堅守宣傳品不應該被用作批評任何立場人士的基本原則,該署在2011年7月釐清了有關安排的使用守則,清楚說明宣傳品不可對個別人士或團體有負面或貶斥評語。
鄭汝樺又說,現行處理展示宣傳品包括宣傳海報的安排,自1999實施至今一直運作暢順。房屋署會繼續監察審批展示宣傳品的申請安排,以確保有關平台能繼續作為合資格人士與公共屋h居民的有效溝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