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巴士司機憂所住公屋在父親逝世後被沒收,多年來一直「身兼父職」,冒亡父簽名,製造父親仍然在生假象,欺瞞房屋署。52歲被告伍潤平較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早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說,被告濫用社會資源,罪行嚴重,但考慮其坦白認罪,有悔意,所以判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父親原為石籬h石秀樓涉案單位戶主,被告與父自1985年便一直居住上址。被告父親04年6月在深圳逝世,然而被告於05至09年間,一直假冒父親在房署有關文件上簽署。被告去年6月17日帶同父親的死亡證明書、火化紙等,到房署申請戶主易名,房署職員覆檢發現被告欺瞞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