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印尼稅務協定生效
2012-04-16 (11:02)
政府發言人今日宣布,香港與印尼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已生效。
香港和印尼在2010年3月簽訂該協定。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今年3月28日生效。協定對就2013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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