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捷克稅務協定生效
2012-02-06 (11:05)
政府發言人宣布,香港與捷克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捷克在去年6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今年1月24日生效。協定對就2013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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