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華案嫌疑主犯賴昌星逃亡12年遣返中國,6日在福建的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
新華社報道,部分群眾、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參加了旁聽。賴昌星的部分親友也申請參加旁聽。但當地傳媒接獲通知,記者不能進場旁聽,預料不會立即宣判。
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上午9時開庭。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表示,賴昌星已聘請一名中國內地律師。根據廈門市檢察院提出的起訴書,賴昌星被控涉嫌走私、行賄犯罪。
遠華走私案涉及走私貨物總值530億元人民幣、逃稅300億元人民幣。1999年8月,走私案曝光,賴昌星偕曾明娜和子女持香港特區護照,以旅遊簽證進入加拿大。
隨後的十多年,賴昌星不斷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在中國政府多番保證不會處決賴昌星後,去年7月23日,加拿大最終把賴昌星遣返北京。
由於賴昌星有家族心臟病史並伴有糖尿病,去年遣返回中國前,病情比較嚴重,一度接受特殊醫療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