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中介律師索酬判囚21月
2012-04-05 (15:19)
元朗警區反黑組一名警長,介紹大律師給一名涉販毒案疑犯的父母,建議對方聘請大狀出任其子代表大律師,聲稱大狀可左右警方調查其子案件的決定,又安排及出席雙方會面飯局談論案,涉向疑犯父親索取5000元「貸款」,警長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入獄21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觸犯行為失當罪行,違反市民信任,罪行性質嚴重。

        案情指,08年9月3日至09年3月31日,被告梁偉賢(47歲),隸屬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小隊。被告與案中受害人曾球(譯音)認識10多年,08年9月,曾球的兒子被警方以藏毒罪名拘捕。

        其後曾子被押返家搜查時,父母俱在現場,當曾子於元朗警署扣查期間,被告與曾球夫婦在一酒樓會面,並表示其子的案件屬輕微性質。曾子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數天後,被告表示介紹一名大律師DavidRexBOYTON給曾球夫婦在案中代表其子,而BOYTON曾是被告上司。

        後來,被告與曾球一家三口、BOYTON等更於一酒樓會面並討論毒品的案件,結果曾球夫婦願意以BOYTON代表其兒子。其後被告向曾球要求借貸5000元,但遭曾拒絕,曾後來更向廉署舉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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