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委員會希望業界自行刪除或更改不合理合約條款,若情況沒有改善,政府應考慮立法規管。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解釋日前消委會發表的「標準格式消費合約不公平條款報告」。她表示,消委會已為美容業制定標準合約範本,並會繼續與各行業保持溝通,希望其他行業參考範本中的指引,自行刪除或更改不合理合約條款。
她舉例,一些收費電視合約,電視台有權單方面取消或更改消費者已訂閱的頻道,對他們不公平。她認為,電視台如果未能按合約提供頻道,消費者有權取消合約。
劉燕卿又列出其他常見的不公平條款,包括限制消費者在報章及網上作出批評,剝奪言論自由、不合理地繁複的終止合約手續、以及自動續約等。
她表示,若情況沒有改善,政府應考慮立法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