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航處及消委會過去三年,共接獲28宗有關航空公司超額銷售機票的投訴。
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表示,航空公司一般會為旅客提供彈性,容許旅客在訂購機位後臨時更改行程。因此,旅客在購票後未有按時登機的情況時有發生。
他指出,航空公司通常會根據個別航班的情況和以往的經驗,估算旅客的「不出現率」而酌情超額銷售機票。有關安排可讓有需要的旅客利用已被其他旅客預訂,但未有辦理登機手續而騰出的機位前往目的地,並可盡量減少每班航班的座位虛耗率。一般而言,航空公司會與受影響的旅客溝通協調,並提供協助和相應安排,以盡量減少對旅客的不便。
另外,邱誠武又表示,由於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的服務,涉及商業運作,所以不屬旅遊業規管架構檢討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