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貨車排放新例6月實施
2012-03-23 (14:38)
收緊新登記柴油輕型貨車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五期的新規定,今年6月1日起實施;至於3.5公噸以下的柴油輕型貨車,則須由12月31日起符合歐盟五期廢氣排放標準。

        《2012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修訂)規例》今天刊憲,目的是收緊新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的水平。

        規例規定由今年6月1日起,超逾3.5公噸的新登記柴油輕型貨車,須符合歐盟五期廢氣排放標準;至於不超逾3.5公噸的柴油輕型貨車,則須由12月31日起符合歐盟五期廢氣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