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漢跟蹤洋妞認遊蕩感化12月
2012-03-20 (10:55)
領綜援的36歲無業漢林志輝傾情於年輕洋妞,多次踏單車跟蹤並扮作偶遇,嚇得洋妞多次報警求助。無業漢較早前承認四項遊蕩罪,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接受感化12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叮囑被告即使沒有不軌企圖,被告行為亦令人擔心,著令他要依足感化官的指示,如果有需要便要接受心理治療。法官又著令被告要找工作,做些有意義的事。

        案情指,28歲的女事主在美國出生,每星期兩至三個傍晚會獨自踏單車由科學園到大埔。去年11月始,被告踏單車跟著事主,嚇得她躲於大埔室內運動場、太湖花園,甚至不敢回家,她終忍無可忍報警求助。但保釋期間,被告又在科學園跟蹤事主,事主再次報警。

        等候警方到場期間,被告向事主說廣東話,惟事主不明白。被告在警誡下表示:「阿Sir,我鍾意鶩茪k仔先至跟住佢,我剩係想同佢做朋友,我無諗過傷害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