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被批處理滲水投訴不當
2012-02-23 (11:07)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地政總署處理滲水投訴不當。

        申訴專員就政府物業上的違例搭建物投訴完成調查,認為有關投訴部分成立,投訴人在09年多次向當局投訴指天台漏水影響單位,地政總署最初以天台業權已轉讓予代理人,並非天台的永久業主為理由,以及涉及複雜的法律及政策問題等,未有即時處理,其後取得法律意見後,才採取行動。

        公署認為地政總署不應置身事外,可先以公帑解決問題。公署指出,明白個案涉及複雜問題,但地政總署作為代理人,不能以政府並非永久業主,而不處理,可以先以公帑解決燃眉之急,再向需要負責人士收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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