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宇案結案陳詞
2012-01-31 (12:23)
曾任上巿公司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的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被控內幕交易案,控辯雙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出,林光宇案發時身為港機工程董事,得到太古收購的重要消息,知道股價將會大幅上升,於是入市。控方又質疑林光宇指自己飲了酒,忘記了自己非執董的身分,是藉口及講大話,因為他喝酒後返回辦公室,知道稍後開港機董事會,上網查閱港機股價,為何幾秒之間會突然忘記了董事身分,購入港機股份。

        控方強調,醉酒及一時忘記不是抗辯理由,若法庭接納有關抗辯,法例將就等同無效。

        辯方律師稍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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