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今天發表諮詢總結,並宣布在憲報刊登關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一套新指引。
在憲報刊登新指引是為了落實證監會的建議,為業界提供有關(除其他事項外)執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的條文的導引。該條例將於2012年4月1日生效。
新指引有助持牌法團及有聯繫實體制訂及執行適當及有效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符合《打擊洗錢條例》的規定及╱或其他適用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例和監管規定。
證監會是次諮詢收到市場從業員、業界組織及專業團體共25份意見。回應者普遍認為新指引對他們有幫助,亦有回應者要求證監會釐清若干具體事項及修訂若干規定,以便業界遵守規定。證監會已因應有關意見,對指引的若干範疇作出修訂,同時確保指引符合國際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諮詢總結已詳列這些意見及證監會的回應。
為配合《打擊洗錢條例》的實施,新指引將於2012年4月1日生效,以取代證監會現有的《防止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