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事務處說,新一屆選委會正式委員登記冊將於2月1日發表。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將於2月14日開始。由於新一屆選舉委員會的任期是於2月1日起生效,選舉委員於該日起才可以根據法例簽署有關表格提名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
《基本法》規定選舉委員會由以下四個界別的1,200名選舉委員組成:(一)工商、金融界;(二)專業界;(三)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及(四)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